我是我爹的心尖宠[年代](30)

作者:寡人的包子铺 阅读记录

说来也巧,他老丈人的家和那傻子的家在同村。

二月末三月初最冷的时候,成川下了场大雪,他老丈人九十岁高龄,没抗住死了,紧随着十天后,才刚回到成川的傻子也死了。

据说他是在深夜偷跑了出去,冻死在了外面,第二天一大早家里人发现他不见出去找时,没找到人,却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大雪堆,挖开来果然是他们的儿子。

关于这事的说法不一,有人说是家里人疏忽了,有人说是故意的。毕竟,是不是偷跑出去的这事难以界定。

但明知道孩子没回来,那家人大晚上天寒地冻的没去找,反而第二天才爬起来去找,这事着实说不过去,倒是说放任不管更合情合理点。

没有故意害孩子,只是孩子自己跑出去冻死的,大人们也能少点自我谴责。

这事大家不过当个谈资,说完便也过去了。在场没人谴责这个家庭,做出这事大多数人也能理解,毕竟养了傻子这么多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,搁谁身上都是不愿意养的。且有不少人对这件事拍手称快。

不过,这说法终究只是猜想,究竟是何缘由,也只有那家人自个最清楚明白了。

听完后宝珠也不免有些唏嘘,不过转而就骂了一句“活该”。

做了坏事就是做了坏事,不能因为他是个傻子,是个弱者就要得到同情和原谅,可以有人因此而选择理解,但也不能阻止有人对他产生厌恶。

人生在世,都是第一次做人,谁又比谁委屈?

四岁的宝珠想不来这么多,许久不见小伙伴找来,刚拨开人群,探出脑袋准备查探一番时,就被“鬼”给抓了个正着。

这时,人群中又换了一个新鲜的话题。

“嘿,听说了吗?老田家回来了。”

“哪个老田?”

“还能是哪个老田啊?咱村还有别家姓田吗?可不就是前些年倒卖古董被抓进局子的那家人?”

“哦,想起来了!就是号称自己是满清后裔,那啥爱新觉罗的后代是不?他们不是都搬走十几年了,咋地又回来了?”

“据说是不知从哪听来的风声,看上了老徐家祖上的宝贝,开了这个数。

徐老太婆啥人?听闻宝贝值钱,黄鼠狼似的贼拉精,能不吊着?磨了几个月,半个月前老田干脆拖家带口地回来了,这是定要把那宝贝拿到手的意思啊,可又不愿意依着老徐家报的价买,嫌太贵。

结果你猜怎么着?徐老太婆看上了人家的黄花大闺女!他家小儿子不是一直没娶上亲?徐老太婆就想着把宝贝当聘礼,说上这个亲。

田家小女儿,叫‘春华’的那个,小时候咱还见过呢,以前就长得俏,现在已经十六了,前天我刚好瞧见,出落得那叫一个水灵,可别说,我看了都喜欢得不得了!”

“哈哈哈,你个老色痞,四十好几了还想着人家豆芽菜呢!要我说,老徐家那箱东西真这么值钱?谁不知道那是他太爷爷战乱时到处摸来的啊?舔着脸对外说是祖上的玩意。

大家祖祖辈辈都是在玉河村这个山旮旯里,同穿一条开裆裤,谁还不清楚谁家的底细?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,还能凭空传下这些个宝贝来不成?要说是跛子家的,我还能信!”

……

玉河村没有“田”姓,只有“高”、“张”、“陈”等几个常见的姓氏。

田家人是五十年前搬来玉河村的,对外宣称自己是满清后裔——爱新觉罗一脉的。但资料没查好,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家也不知道人满清后裔压根就没有改姓“田”的!

村里人又都清楚他们家不过就是投机倒把,干倒卖古董营生的罢了,于是都调侃他们家“接地气,皇亲国戚改了姓,也不忘赖以吃饭的‘田’!”。

十几年前,福平省风声紧,到处在抓投机倒把的人,于是他们家就搬去了外省。

五年前田家二儿子田铁柱被抓了进去,坐了三年牢。这次搬回来的也是二儿子一家,家里统共五口人,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,闺女年纪最小,取名“田春花”。

宝珠不认识田家人,也没兴趣听,只囫囵听了个大概就被抓住当“鬼”去了。

藏严实的小孩们被喊了出来,宝珠背过身倒数,他们就又嘻嘻哈哈地找处躲藏了起来。

倒数完三十声,宝珠第一时间冲去了稻草堆抓人。

这是绝佳的躲藏地点,小孩子轻巧,随便往里一埋,整个人便像只泥鳅一样钻了进去,准保难发现。但是只要把目标锁定了,仔细地查找开来,也能发现点蛛丝马迹!起码每次宝珠玩躲躲藏藏时,来这抓人,就没有空手而归过!

今天的月光晦暗,大半的月亮被一层又一层厚厚的云给挡住了,偌大的禾堂只被照亮了一角,到处黑糊糊的,正适合玩游戏!

宝珠兴奋地游窜于一垛垛稻草之间,但今天却出师不利,等她把前前后后几十垛稻草都找了个遍,还是连一只漏网之鱼都没抓到。

然而,就在她遗憾地准备换别处寻找时,却听到了吧唧嘴的声音,她立刻竖起耳朵仔细听,辨得是最角落的两垛稻草堆中间传来的!

她找了一圈都没收获,便不免有些丧气,最偏僻的里圈就不愿意溜了,没成想,当真有人藏在里边!

那两垛稻草堆隐匿在黑暗中,但越发激烈的吧唧声让宝珠确定了猎物的身份——绝对是石头!

只有石头每天都揣着两裤兜的零食出来玩,因此他身边总是不缺小弟,小弟们为了混上一口吃的每天“大哥”、“大哥”地喊着,倍有牌面。

宝珠凑近了点一听,更兴奋了——里面有两个人嘞!

怕“猎物”跑了,宝珠便猫着腰,如猎豹一样迅猛地弹了出去,紧接着又跳了起来,对着影影绰绰的背影上就是重重一拍,高呼道:“石头,我抓住汝了!”

拍下的一瞬间,宝珠懵了,这手感不对,石头明显没这么壮实,也没这么高,那声音也不是在吃东西,是在亲嘴嘴!

只听响亮的“啪”的一声,亲嘴声戛然而止,被拍中的背影一僵,随后只见他脱下外套盖在里边的人身上,从两草垛间探出了身子。

恰一束月光打在他的脸上,让他锋利俊朗的五官半隐半现,权会儒懒散地靠在草垛上,瞧清了来人后,嘴角微微上扬,只是笑容未达眼底。

他朝宝珠抬了抬下巴,说道:“小鬼,胡乱看是要长针眼的哦。”

第14章 芦苇丛中的两某某

权会儒近十七的年纪, 身高直逼一米八,骨肉停匀,肌肉偾张, 强壮的身材无不昭示着他张狂的攻击性。

比起两年前刚来玉河村时, 他更加健硕和成熟了, 白皙的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,五官笔挺又锋利,不笑时显得高不可攀, 笑起来时眼神能拉丝,显得深情又勾人。

但玉河村里无人不知,知青里, 当属他对人对事最是冷漠,能够搏他一笑的人, 少之又少。

他一如既往的俊朗翩然, 但也自始至终不可一世。

宝珠不自觉地往草垛间瞄了一眼,在浓浓的阴影中看见了一双苗条的腿,以及踩着的女士高跟鞋。

之所以她知道这是一双高跟鞋, 是因为两年前跛子也给郑玉兰买过一双, 据说港城那边的明星都这么穿。

那是一双红色的皮面高跟鞋,郑玉兰的双腿纤细又笔直, 一米六出头的身高穿起来也显得高挑又气质。

但高跟鞋好看归好看, 却不适合干活时穿,于是她只在重大节日或者走亲访友时才会穿上。

大多数时候鞋子都被锁在鞋柜里,表面擦上养护的鞋油,当碰上梅雨等潮湿的天气时, 等到天空一放晴, 她就会把高跟鞋拿到通风口处晾晾。但还是遭不住时间一长, 鞋子皮面就东脱落一块西脱落一块的。

统共没穿过几回,郑玉兰不免可惜,跛子只道明年再给她买一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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